前一晚,我接到好久不見的號碼,第一句話就是:『寶貝,我要離開囉!』

當然我懂她的意思,事隔幾年,她終於要踏上旅程往她的夢想前進第一步。

想起當年第一次遇見她時,我十五歲,她十三歲,一雙炯炯有神卻出乎年齡的雙眼,是至今我未能淡忘的神情。

她是我這輩子可能唯一能遇見在思維和談吐間契合的對象,儘管在同一個空間相處,也能自在自如地做著自己的事情也不覺得憋扭,我們習慣安靜,語調總是在一定的平穩上跳躍著。

我們從不談論八卦、新聞、演藝、社會、政治,只對藝術、歐洲文學、音樂、保育生態有感覺。

她最愛大膽又公然的莫內、彷彿有永遠生命的波提且利、歌德的反社會理論,而我最愛血光幻影的德拉洛契、悲劇人生的梵谷、上帝已死論的尼采;我們對於畢卡索、達文西這些大人物有同樣的看法,一致認為世上最美麗的麻醉劑是芭蕾,歌劇是最淒悲的人生,舞台劇是唯一的活力,她因為我喜愛的德拉洛契所以拜讀夏目漱石,我因為她的歌德認真潛入浮士德,也曾陷入少年維特煩惱中,差點出不來的窘境,她卻也因為塔一書,錯綜複雜在自己的內心裡。

我們不戀愛,就無法創作,把菸當飯吃,把酒當飲料飲,刻意將時間忘去,不斷學習,不斷觀察,不願放棄,她最後遠離塵囂,自給自足只為創作。

她懂我為何對保育類動物的執著,也懂我一心想飛往黃土大地的心情,她曾說過:「妳這種奇怪的人本來就不多,人與人之間相處,若是只剩一個人走在單向的軌道前進,總是孤單的。」

我對生命有過多的解釋,也因為這樣感到無力,長越大理解越多,越感到可怕,對於許多人反論我的思想感到疲憊與錯愕,大家都搭上的話題談論,我卻不以為意的搖頭,解釋只能得到無力感,我曾想過是不是自己太可笑,才會被人群拋下,一個人站在只有自己照射的燈下,呢喃自語。

而我這種挫折也發生在她身上,她曾流過淚,只因為不甘心身邊的人會如此膚淺,總是隨風逐流地反對她的做法,像是一種模子印出來的人生,一排機器人說同樣的話,做同樣的事,彷彿不這麼做,就會被送去棄修廠丟掉一樣。

她大聲說,所有人全被一個點牽著鼻子走,為什麼不活出自己?

起頭,我不太懂她所謂的點是什麼,後來,我終於懂了,而她也將電視關了,電腦賣了,手機也不太用了,就這樣,隱居了。

我的孤獨是種習慣,只因為找不到相同的人所以孤單,我可以不斷地找,然後失落,之後再尋,但她的寂寞卻有如黑洞,儘管身邊的人抱的再緊,內心的喜悅總是循風般的呼嘯而去,很短暫。

某一年的晚上,兩瓶紅酒下肚,我笑著對她說:「妳老愛說我孤獨孤僻,妳也總是寂寞呀,我們這樣其實也算是個伴。」

「所以有你陪伴,我不孤單呀!」她一臉紅暈醉醺醺地說。

於是,我部落格的一句:「寂寞,有妳陪伴,我不孤單」就這樣出來了。

她說我放棄了繪畫改投入小說裡,可能是種過程,這個過程誰也不能理解的複雜,但卻是最適合這條路的開始,她回想去猜,或許是因為我想傳達的事情已經無法用繪圖來表示,只剩下文字可以傳達,畢竟繪畫是種自我抽象,而文字卻是自我印象。

她是唯一一個,認為我寫小說是為了某種傳達的人。

我們做的創作全為了傳達,只因為我們無法解釋想說的話,所以用雙手默默地做,她理解出一種說法:只要有一個人看,就會有十個人知道,十個人知道了,就會有一百個人聽過,這就是傳達。

我曾放棄好幾次,每當想起過程這兩個字,就不由地挺起腰幹,我思想成熟,但文字幼稚,是否要傳達什麼,目前還不知道,學習之路還很遙遠,像無底洞。

她是第二個說我像貓的人......

她說我的世界很難介入,因為我表現得太完美,卻看見我的一張名為自尊的薄膜將我緊緊捆綁,說和我保持一公尺是最完美的距離,因為我的防心在靠近的時候總是坦然,但多數人卻以為是友善的笑容,曾說過我的笑容很美,但卻笑於防備,像隻貓一樣,需要長時間相處才能讓我卸下心防自己靠近。我,就這樣被她看透了。

她想過,是不是尼采的哲理影響我太深所以總是憂鬱,所以曾發生過,半夜按我門鈴與我高談有關看過多哲學書會被拉走思想的問題,我想,天底下可能只有她才會這樣做吧!

能夠和我談論起這些話題的人,在我身邊,只有一個她,再也沒人像我們一樣,講著旁人無法理解的話語,談論著他人覺得無趣的言語,我們的契合,就在下個月,即將要告別了。

最後一通電話前,她對我說:「我們是一樣的個體,所謂的同類,總有一天妳也會和我一樣一腳踏進在腦中幻想過上千萬遍的夢境裡,拋棄一切背負所有愛妳的人所組成的不諒解,到時候別後悔妳會做的事情,因為後悔就是背叛妳自己。」

我們對夢想是互相扶持,互相鼓勵,走到這一步,誰也無法回頭,我們早已陷入不歸路上,要回頭,談何容易?

在她人生出現轉淚點時,我曾送過她一句話,現在她將這句話又轉述給我,『別讓夢醒來,這樣才能實現夢想』她要我把這句話框起來,也說了一個人,說要感謝他,當她說出名字時,我嚇了一跳!

那是一個對她而言只是個從沒見過的陌生人,卻是我的前男友,我曾對她說過一個比利時的男友,一個業餘攝影師,他追夢的理想以及為了夢想會拋棄所有的一個負心漢(笑),她說這個人讓她有了一種想法,於是她想學習這種心情追夢去,也深記我講的一句:要做過了50年後想起來不會後悔的事情。這句話不是我說的,我只是轉述了當年他要離開我時告訴我的話罷了,說完這句話,前男友就到印度去了(下落不明,不講他了)

她當年閃電結婚,又迅速離婚,走遍台灣的海邊,直到隱居在山中作畫,所有的過程她不曾後悔過,她把失敗謹記在心,感情彭派,感性待人,把所有的喜怒哀樂全表現在畫布上,我相信她會是一個走上自己道路上,獨一無二的藝術家。

我們是同類,也是追夢的傻瓜,傻得可以,追夢的始作俑者不是任何人,可是她卻說,如果沒有遇見我,她也不會如此的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,我在她身上學會對未來的勇敢,她在我身上看見對人生的希望,可是,我們只是兩個大傻瓜罷了!

如今,她要踏上英國尋夢去,她不要大家到機場送她,說這樣才會有回來的一天,或許,在某一天,我們繞了地球一圈,還會再見面,到時候又是夜夜暢談,填滿心中永遠的那個缺口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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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納蒂亞(阿貓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